《“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发布!
为进一步做强“东阳红木家具”区域公众品牌,我市鼓励木雕红木家具企业积极申报使用集体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如下
使用条件
“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实行申报授权制,遵循自愿申报、择优使用的原则。
“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授权方式分为备案类和申请类两种类型。
(一)备案类
1.当年度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行业规上企业。
2.近三年获中国驰名商标、各级政府质量奖等国家、省市区政府荣誉或称号的企业。
3.“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的企业。
(二)申请类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生产安全法规。
2.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放心消费单位(工厂)。
3.东阳市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成员。
4.企业近三年内无发生因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安全管理到位,安全设施、环保设备配备完善。
5.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做过自我声名的)等相关标准。且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工艺先进,质量稳定。
6.企业有自主研发设计产品的能力,注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及保护,可提供近三年知识产权证明。
申请程序
(一)备案类
1.申请企业填写《“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使用申请表》,并按要求向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提交相应材料。
2.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自收到完整材料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官网(www.dyhmjjxhw.com)公示拟授权使用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企业予以授权使用。
(二)申请类
1.申请企业填写《“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使用申请表》,并按要求向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提交相应材料。
2.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自收到完整材料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1)根据使用条件向相关部门核实信息;
(2)由国家木雕及红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按《东阳市“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授权企业产品检验方案》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报请“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审核小组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
(4)完成审核后在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官网(www.dyhmjjxhw.com)公示拟授权使用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企业予以授权使用。
授权程序
1.授权企业签订《“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使用承诺书》。
2.东阳市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和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向授权企业联合发放“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标识和《“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授权证书》。
第八条 《“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授权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继续使用的企业,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内向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提出续用申请,逾期不申请者,有效期届满后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
权利和义务
“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授权企业享有下列权利:
1.授权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该集体商标标识;
2.使用“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进行产品宣传、展销、展示;
3.可优先参加政府主办或协办的广告宣传、技术培训、产品推介、考察交流、评奖评优以及展会等活动;
4.对“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的使用进行建议和监督。
第十条“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授权企业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的图形、文字、图文组合、标准色等应按照标识使用手册规范执行;
2.维护“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特有品质、质量和声誉,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3.“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该集体商标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出售、转借、馈赠;
4.接受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检查;
5.在使用“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的过程中发现侵权行为或其它异常问题的,应立即联系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由协会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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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红木家具”集体商标第一批使用企业名单:
东阳市明堂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浙江中信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浙江卓木王家具有限公司
东阳市双洋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东阳市苏阳红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东阳市旭东工艺品有限公司
浙江大清翰林古典艺术家具有限公司
东阳市华龙工艺品有限公司
东阳市荣轩工艺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华厦家具有限公司
东阳市纯本森活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国祥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东阳市陆鑫堂红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东阳市雅典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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