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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从技术跟随到标准引领:各领域输出技术标准的中国企业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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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 版)》,明确提出到 2026 年,制修订 100 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智能制造国家标准 472 项、国际标准 50 余项,支持建设 135 个标准应用试点项目,通过加速标准落地、引领产业应用、深化国际合作,为智能制造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指南进一步优化了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布局,聚焦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应用,新增了工业软件、智能装备、制造模式等标准方向,以及轻工、化工等细分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内容,为中国制造业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清晰路径。
在全球产业竞争的新格局中,技术标准早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载体,更是一个国家制造业话语权的重要象征。从家电制造到通信科技,从医疗装备到新能源产业,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完成了从 “技术跟随者” 到 “标准制定者” 的跨越,不仅主导或深度参与了大量国际、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更以原创性技术突破推动全球产业规则重构。其中,以美的集团为代表的中国家电企业,更是率先在全球市场实现了技术标准的规模化输出,成为中国智造走向世界的标杆。
一、智能家居与家电行业:中国标准引领全球产业变革
作为全球家电行业的领军者,智能家居与家电行业是中国企业在国际标准领域实现全面突破的核心赛道之一,而美的集团正是这一赛道中技术标准输出的标杆企业之一,也是全球家电标准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中国力量。
截至 2024 年底,美的累计参与制订或修订技术标准超过 2100 项;2024 年,美的新增参与制订或修订技术标准 230 项,覆盖智能家居、暖通空调、制冷压缩机、绿色低碳、机器人、汽车核心部件等多个领域。在国际标准层面,美的打破了欧美企业在全球家电安全、性能标准领域的长期垄断,深度参与了《Wireless Power Transfer Controllers》《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2-11 部分 滚筒干衣机的特殊要求》等多项国际标准制定;在制冷核心技术领域,美的建成国内首个压缩机国际 ISO/TC86/SC4 标准验证联合实验室,联合行业推动国际标准突破,让中国压缩机技术成为全球制冷行业标准制定的重要参考,助力中国技术引领全球制冷行业变革。
在国内标准体系建设中,美的是家电行业标准的核心推动者,牵头 / 参与了智能家居互联互通、多联式空调安装规范、绿色产品评价、工业机器人无线充电等数十项核心国家标准的制定。在绿色低碳领域,美的依托 37 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3 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的实践经验,深度参与家电产品碳足迹核算、绿色工厂评价等相关标准制定,成为家电行业绿色发展的标准标杆。
依托多元化的业务布局,美的将标准输出延伸至更多细分赛道。在机器人领域,依托国内唯一依托企业建设的重载机器人全国重点实验室(蓝橙实验室),深度参与重载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工业移动机器人等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推动中国机器人产业标准体系的完善;在医疗装备领域,旗下万东医疗作为 DR 领域连续十余年市占率第一的龙头企业,深度参与医学影像设备、DR、磁共振成像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其全球首创的无液氦超导磁共振技术,更是推动了全球磁共振设备绿色化、低耗化的技术标准革新。
二、通信与信息技术行业:中国标准定义全球通信技术演进
通信行业是中国企业在国际标准领域最具话语权的行业之一,以华为、中兴通讯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已成为全球通信技术标准的核心制定者,实现了中国通信技术从 “2G 跟随、3G 突破、4G 同步、5G 引领” 的历史性跨越。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全球 5G/6G 技术标准的主导者之一,截至 2025 年,华为在 3GPP、ITU、IEEE 等国际标准组织中累计提交超过 6 万项标准提案,在 5G 标准必要专利声明量上持续位居全球首位,占比超 14%,主导了 5G 网络架构、信道编码、终端接入等多项核心国际标准;同时在 6G 愿景、太赫兹通信、算力网络等前沿领域,深度参与全球技术标准的顶层设计,持续引领全球通信技术的演进方向。
中兴通讯同样是全球通信标准的重要贡献者,累计在国际标准组织中担任超过 200 个领导职位,提交标准提案超 4 万项,在 5G-Advanced、光通信、承载网等领域主导了多项核心国际标准,其在光传送网、固网宽带领域的技术方案,被纳入多项 ITU-T 国际标准,成为全球光通信产业的技术标杆。此外,中国信科、紫光展锐等企业,也在移动通信芯片、光通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持续夯实中国通信产业的标准话语权。
三、新能源与电力设备行业:中国标准重塑全球能源产业格局
在全球双碳战略背景下,中国新能源企业在光伏、动力电池、储能、特高压等领域实现了技术和标准的双重领先,成为全球新能源标准体系的核心建设者,完成了从 “产品出口” 到 “标准出口” 的全面升级。
宁德时代作为全球动力电池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了 IEC、ISO 等国际标准组织的动力电池技术标准制定,主导和参与了超 100 项国内外动力电池标准,涵盖动力电池安全、性能、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其发布的钠离子电池技术方案,推动了全球新型储能电池的标准体系建设,同时在动力电池热管理、结构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成为全球行业标准的重要参考。
隆基绿能作为全球光伏行业的领军企业,累计主导和参与了超过 200 项国内外光伏标准,其中国际标准 30 余项,覆盖硅片、电池、组件、光伏系统等全产业链环节,在 IEC、ISO 等国际标准组织中,推动了单晶硅片尺寸、光伏组件效率测试、光伏电站设计等多项核心国际标准的制定,打破了欧美企业在光伏标准领域的传统优势。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全球特高压输电技术的绝对引领者,主导制定了特高压交流、直流输电领域的全部核心国际标准,累计主导制定 IEC 国际标准超 100 项,其特高压输电技术标准被国际电工委员会确定为全球通用标准。此外,阳光电源等企业也在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等领域,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全球新能源产业的标准化发展;美的旗下科陆电子凭借储能系统核心技术突破,持续推动储能产业技术规范化发展。
四、医疗装备与医疗器械行业:中国标准打破进口垄断实现突围
长期以来,高端医疗装备领域的技术标准被欧美企业垄断,而以迈瑞医疗、联影医疗、美的旗下万东医疗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凭借原创技术突破,逐步成为全球医疗装备标准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实现了国产医疗装备的标准突围。
万东医疗作为中国医学影像领域的龙头企业,连续十余年位居国内 DR 设备市占率第一,深度参与了 DR 设备、磁共振成像系统、X 射线设备等领域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其全球首创的无液氦超导磁共振技术,彻底打破了传统磁共振设备对液氦资源的依赖,推动了全球磁共振设备绿色化、低成本化的技术标准革新,相关技术方案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产品通过欧盟 MDR 认证,累计获得 38 张欧盟市场准入认证,让中国医学影像技术标准获得了欧洲市场的广泛认可。
迈瑞医疗作为全球医疗器械龙头企业,累计参与制定和修订了超过 200 项国内外标准,其中国际标准 10 余项,覆盖生命信息与支持、体外诊断、医学影像三大领域,在监护仪、麻醉机、超声设备等领域的技术方案,被纳入多项 IEC 国际标准,是首个获得 ISO 国际标准主导权的中国医疗器械企业。联影医疗则在高端医学影像领域实现了标准突破,主导和参与了超 100 项国家 / 行业标准,在 PET-CT、3.0T 超导磁共振等高端设备领域,推动了中国自主技术标准的建立,打破了国际巨头在高端医疗影像领域的标准垄断。
五、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行业:中国标准推动全球工业自动化升级
工业机器人是智能制造的核心装备,中国机器人企业凭借技术积累和市场实践,逐步在全球机器人标准体系中发出中国声音,实现了从市场规模领先到技术标准引领的跨越。
美的集团旗下库卡机器人作为全球工业机器人四大巨头之一,凭借重载机器人、汽车制造机器人领域的技术积淀,成为全球汽车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标杆企业,其技术方案广泛应用于奔驰、宝马、比亚迪、特斯拉等全球头部车企的智能制造产线。依托国内唯一依托企业建设的重载机器人全国重点实验室(蓝橙实验室),美的深度参与重载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工业移动机器人等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推动中国机器人产业标准体系的完善,其设立的开放课题基金,持续推动重载机器人前沿技术研究与产业技术革新。
沈阳新松机器人作为中国工业机器人的龙头企业,累计主导和参与了 60 余项国家 / 行业标准,其中多项标准被转化为 ISO 国际标准,在移动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安全等领域,成为中国标准输出的核心代表,其 AGV 移动机器人技术标准,被全球物流自动化行业广泛采用。此外,埃斯顿、节卡机器人等企业,也在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协作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等领域,深度参与国内外标准制定,持续推动中国机器人产业的标准升级。
六、轨道交通与高端装备行业:中国标准成为全球行业标杆
轨道交通是中国高端装备制造的金名片,以中国中车为代表的企业,实现了高铁技术从引进消化到自主创新,再到标准输出的全面跨越,让中国高端装备标准成为全球行业标杆。
中国中车集团累计主导制定了 IEC、ISO 等国际标准超 70 项,国家 / 行业标准超 1000 项,覆盖高铁动车组、城轨车辆、牵引系统、制动系统等全产业链,其复兴号动车组的技术标准体系,被国际铁路联盟(UIC)确定为全球高铁技术的重要参考标准,实现了中国高铁技术从 “产品出口” 到 “标准出口” 的升级,中国高铁技术标准已成为全球轨道交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标准体系之一。
此外,徐工机械、三一重工等工程机械企业,在工程机械、重型装备领域,主导和参与了多项 ISO 国际标准,在起重机、挖掘机、混凝土机械等领域,推动了中国工程机械技术标准的全球化输出,打破了欧美企业在全球工程机械标准领域的长期垄断。
总结
从家电制造到通信科技,从新能源到高端装备,中国企业在全球技术标准领域的话语权持续提升,背后是中国制造业数十年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以美的为代表的中国企业,不仅以持续的研发投入实现了技术突破,更以标准输出推动了全球产业的升级与变革。在全球产业竞争的新赛道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以技术创新为根基,以标准制定为抓手,从全球市场的 “参与者” 转变为全球产业规则的 “制定者”,为中国智造的全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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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工信部举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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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龚宪主持。

龚 宪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举办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已深度融入大众生活,成为绿色出行的重要选择。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量逐步增加。为做好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5部门制定发布了《管理办法》,细化各项监管措施,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先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先生、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我是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龚宪。
下面首先请王鹏司长作介绍。
王 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
王鹏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关心。我们也非常高兴能借此机会与大家交流《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根据行业协会统计,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当电池使用过程中容量衰减至一定程度时,将进入退役阶段,需要进行回收处理。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制定相关法规规章,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为落实《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管理办法》,明确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总台新闻中心
据我们了解,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的“最后一公里”,对实现产业闭环至关重要。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前期开展了哪些工作?
王 鹏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提到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是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也关系到重要资源供给,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一系列工作。
一是制定政策标准。印发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健全标准体系,出台了30余项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持续组织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调研,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有关企业落实管理政策和标准要求。
三是规范回收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布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持续开展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累计培育148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四是加快技术升级。支持有关单位研发突破自动化拆解、再生金属高效提取等关键技术,推广废旧动力电池全组分、高值化利用等先进技术设备,引导行业加快技术创新和升级。
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谢谢。
新华社
我们了解到,出台《管理办法》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能否介绍下制定该办法的总体思路?
王 鹏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介绍总体情况的时候,也提到了前期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但是总体来看,这些文件的定位都是行业规范性文件,在强制约束力上还不足,对废旧动力电池流向的引导和管理力度不够,难以有效遏制非法拆解等不规范行为。此次发布《管理办法》作为联合部门规章,法律约束力大幅提升,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我们在制定《管理办法》过程中,主要考虑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从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和环保要求,在保障综合利用等环节生产安全的同时,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二是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明确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共享与协同,并带头构建回收利用体系。
从产业全链条来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企业多、流程长、渠道复杂,监管难度大。为了打通管理堵点卡点,推动各环节主体落实管理要求,《管理办法》坚持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是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需要说明的是,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等情况,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
二是全链条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强化对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谢谢。
总台CGTN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链条长、参与方多,请问对于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回收主体责任有哪些细化规定,其他各相关主体要承担什么责任?
王 鹏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提到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链条长、参与方多,需要厘清链条上各环节相应主体的具体责任和义务,通过明确回收、移交、处理等环节主体的责任要求,将各环节紧密衔接起来,才能实现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回收和高效综合利用。出于以上考虑,《管理办法》对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分别作出详细规定。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作为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者,应承担的生产者延伸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加强产品生态设计,动力电池企业应当优先采用生态设计,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的要求对动力电池编码、粘贴标识,向相关企业提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和必要的拆解技术信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易于维护与拆卸的动力电池固定、连接部件,依法依规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二是承担回收“兜底”责任,动力电池企业应当在销售动力电池的省级行政区域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公布相关回收信息,对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动力电池承担回收与规范移交责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地市级行政区域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公布相关回收信息,对其装车销售的动力电池承担回收与规范移交责任。
其他相关企业在各环节也应当履行相应责任。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本企业拆卸的废旧动力电池交由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规范综合利用,或者交由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依法设立的回收服务网点回收。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综合利用,应当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于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管理办法》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谢谢。
封面新闻
我们注意到,《管理办法》实施之后,2018年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将会同时废止。和以往相比,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将如何升级溯源管理?
王 鹏
谢谢您的提问。我们在前期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工作基础上,结合产业链特点和监督管理要求,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对于全链条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具体来说,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动力电池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支撑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可以说,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是《管理办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为了落实好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也明确了三方面管理要求:
一是明确信息报送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企业、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主体,详细规定采集溯源信息内容、拆卸及拆解技术支持信息、上传时间节点等要求。
二是规范数据查询应用。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拆卸、拆解等技术信息,并应当确保查询的相关技术信息仅用于本企业拆卸、拆解相应废旧动力电池。
三是强化数据安全保护。要求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还要说明的是,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载体,不仅包含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信息,未来还将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的范围及具体内容。对此,我们也正在开展相关的研究。谢谢。
工人日报
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的集中退役期,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处置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请问生态环境部在加强环境监管,推动构建废旧动力电池规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什么安排?
温雪峰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
温雪峰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言,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动力电池报废量将大幅增长。据相关机构测算,2025年国内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近40万吨,2030年将超过100万吨。动力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能规范回收,不但污染环境,而且会浪费资源。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立足职责,坚持疏堵结合,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禁非法。为防止废动力电池流向非法企业或“小作坊”拆解处理,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废旧动力电池等六类废弃设备及消费品专项整治,相关省份对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处理等单位执法检查8300余次。2025年,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联合七部门印发《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非法拆解处置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为重点,持续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将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二是促规范。2021年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对废动力电池贮存、拆解、焙烧和材料回收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处理企业运行环境管理要求作出规定。同时,督促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废动力电池拆解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三是畅循环。为促进动力电池中金属循环利用,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锂离子电池再生黑粉标准制定,并于2025年6月,联合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再生黑粉、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再生黑粉进口。截至2025年底,全国进口再生黑粉原料262票,共计约2.8万吨,价值12.6亿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共同落实好《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在源头生产上进一步发力。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并同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探索标准规则及因子国际互认机制,推动提升动力电池产品低碳竞争力。
二是在废物管控上进一步发力。压实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责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要求,依法核实受委托运输、利用方主体资格,确保废动力电池流向可控、利用合规。
三是在严格执法上进一步发力。持续强化拆解处理企业常态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将非法拆解处置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更多废旧动力电池流入正规回收利用企业,畅通资源循环利用。谢谢。
华夏时报
我们注意到,废旧动力电池已经逐渐成为重要的“城市矿山”,综合利用行业热度较高,请问《管理办法》对于从事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活动的企业有哪些新要求?
王 鹏
谢谢您的提问。综合利用是近些年来大家关注的热点行业,也是我们重点管理的环节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综合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于综合利用范围、企业从业条件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规定,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相关企业要重点关注以下变化。
一是关于调整综合利用范围。在《管理办法》术语定义中,我们明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活动。
二是关于细化企业从业条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相关管理措施的衔接,明确未依法办理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投资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安全等设施,取得排污许可或者办理排污登记手续的,不得从事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是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在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处理的基础上,制造出新的电池产品,应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梯次利用”电池。目前,市场上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有符合所应用领域质量标准要求的,也有不符合的,导致一些企业和消费者难以判别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对“梯次利用”的概念容易产生混淆。我们在此次制定《管理办法》过程中,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强调不论以任何方式生产的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为了消除企业和消费者可能存在的认识误区,《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而是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加强协同、强化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谢谢。
经济日报
我们知道标准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请问在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废旧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利用方面,有关部门有什么重点考虑和工作安排?
朱美娜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
朱美娜
谢谢您的提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一起,围绕全产业链积极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工作,助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去年,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废弃电池化学品回收利用评价技术规范》《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等5项国家标准,进一步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已发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近30项,涵盖动力电池回收通用要求、管理规范、余能检测、回收利用、再生黑粉等多个方面,有力支撑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组建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动力电池结构复杂,应用场景多样,涉及行业众多,给高效回收利用带来挑战。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强化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正在筹建“全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信息正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汇聚原材料、电池生产、整机装备、回收拆解等相关行业力量,统筹规划动力电池回收标准体系,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配套,面向汽车、船舶、储能、轨道交通、飞机等领域电池回收利用需求,尽快出台一批重要国家标准,为高水平标准供给提供技术组织保障。
三是深入推进标准实施应用。在政策推动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等国家标准实施以来,在行业内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促进了产业规范化、规模化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实施应用标准,部分企业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标准研制速度,持续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同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做好标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套和协同发力,以高水平标准引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谢谢。
澎湃新闻
想问一个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如果家里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报废了,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废旧的动力电池?
王 鹏
谢谢您的提问。新能源汽车已经深入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来看,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与你我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不仅“人人有责”,更要“人人尽责”。我们也借此机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管理办法》的落实。
一是配合管理实施。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请认真了解厂家提供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提示,购买后向厂家提供车辆号牌等必要的溯源信息,厂家应当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
二是规范处理电池。消费者在车辆报废时,请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报废手续。同时,请不要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给公众安全、生态环境带来隐患。
三是购买正规产品。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或者其他锂电池产品时,请不要购买不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来源渠道不明的产品,这既是为了保护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为了杜绝利用废旧动力电池制售不合格电池产品等现象。
四是积极参与监督。如果大家发现身边有违规回收、拆解处理废旧动力电池的,或者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明令禁止使用领域的,请积极向本地区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线索,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规范、安全、高效的新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将会早日形成,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龚 宪
谢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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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储能迈入“价值重构”关键期 专访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CESA)副秘书长冯思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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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随着“136号文”——《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落地实施,储能行业开启了以市场化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全新发展阶段。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持续攀升,应用场景不断拓宽,AIDC(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储能异军突起,成为新增长引擎,收益模式也愈加清晰,走向多元化、市场化。
在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的驱动下,储能作为新能源消纳核心支撑、电力系统调节枢纽的价值愈发凸显。但与此同时,储能行业发展也面临贸易壁垒、“内卷式”竞争、市场机制待完善等挑战和问题。
“十五五”开局之年,储能行业的发展将出现哪些新的趋势和变化?为此,《中国经营报》记者对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CESA)副秘书长冯思遥进行了专访。
收益模式多元化、市场化
《中国经营报》:过去一年,国内储能行业发展态势如何?出现了哪些重要变化?
冯思遥:过去一年,国内新型储能总体呈现“规模继续增长、应用加速分化、价格深度调整、竞争从拼规模转向拼交付与安全”的态势。
一是,规模维持高位增长,区域集聚更明显。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2025年上半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已增至9491万千瓦/2.22亿千瓦时,较2024年年底增长约29%;内蒙古、新疆装机规模领跑,云南、山东、河北等地处于第一梯队,南方地区增速较快。
二是,“强制配储”边际弱化,“独立/共享储能”与市场化收益导向增强。在电力市场机制加速完善的背景下,储能从“新能源并网配套”逐步走向“系统灵活性资源”,独立储能、共享储能、调频调峰等“可交易服务”的权重上升。
三是,竞争逻辑发生变化,即从“卷价格”走向“卷安全、卷质保、卷全生命周期成本”。招投标价格快速下探带来短期装机“看上去更热”,但也倒逼行业回归工程交付能力、系统效率、寿命衰减、可用率与安全冗余设计等“硬指标”。
《中国经营报》:“136号文”落地后,不同应用场景或区域的储能收益模式受到哪些影响?
冯思遥:“136号文”核心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并完善现货、中长期和绿电等机制。同时,明确了“新老划断”安排。
对储能的影响,可概括为一句话:储能收益从“政策型配套”加速转向“市场型叠加”,区域差异显著放大。
总体来说,不同应用场景收益逻辑更清晰。源网侧/大基地配套储能领域,电价市场化后,新能源收益波动加大,储能“平滑出力、减少弃风弃光、参与现货套利与辅助服务”的价值更突出;但能否兑现取决于当地现货市场规则、限价机制、辅助服务补偿强度与调度调用频次。对独立储能电站而言,更依赖“价差套利+辅助服务+(可能的)容量/可靠性补偿”的组合。近期,在多地招标中,独立储能占比提升,且系统向更长时长演进,反映出市场对“可调度、可保供”能力的定价诉求在增强。
用户侧(工商业)储能领域,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背景下,工商业储能的收益逻辑正从“固定峰谷价差套利”转向“更依赖动态价格信号与多元化收益叠加”。比如,需量管理、配电容量优化与提升供电可靠性;当电力现货与分时电价进一步联动,用户侧会出现更丰富的“动态套利+需求响应”机会,但也对运营能力(EMS、预测、聚合)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储能行业仍亟待解决一些痛点与难点:
一是,收益机制不稳定、叠加难。尽管储能理论上可同时参与辅助服务、电力现货市场套利、需求响应以及绿证/绿电交易等多种价值回收渠道,但在实际操作中,受限于各地市场规则不统一、调度与结算机制割裂、容量复用限制等因素,多重收益往往难以协同兑现,导致项目经济性预期落空。
二是,调用与考核机制不匹配。频繁调用可能加速系统衰减,但补偿未充分覆盖寿命成本;缺少基于设备寿命的精细化补偿和考核机制。
三是,安全与保险成本上升。在低价竞争下,安全冗余、热失控防护、消防系统、运维体系等关键环节是否“被成本挤压”已成为行业隐忧。
四是,并网与调度边界问题。独立储能的并网指标、调度优先级、容量可用率、性能验证与长期可追溯仍需标准化。
更重视市场规则和系统价值
《中国经营报》: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你对于储能的发展有何预期?
冯思遥:“十五五”开局之年,行业将进入“高增长,但更重质量、更重市场规则、更重系统价值”的新阶段。
首先,从“规模扩张”走向“结构优化”。一方面,装机规模仍将保持增长;另一方面,将从“2小时为主”逐步向更长时长、可保供属性更强的配置演进。
其次,在市场格局上,头部集中度继续提升,但细分赛道会分层。大储系统集成、电芯、PCS、EMS、消防与运维服务等将出现更高的“交付门槛”;同时,面向工商业的聚合运营及电网的辅助服务运营,将形成新的专业化玩家。
最后,在政策支持方向上,发展重心将从“装机指标”转向“可交易的系统服务”,进一步激活储能的价值。
基于此,建议接下来的政策重点放在三个方向:电力市场规则完善(现货、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机制的衔接与结算透明度),容量补偿机制探索(让“保供价值”可定价),安全与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快制定多环节标准、强化检测认证、加强质量追溯、完善保险与责任体系)。
《中国经营报》:未来两年储能技术趋势如何?哪些方向有望突破并成为新增长点?
冯思遥:“百花齐放”的技术格局将延续,但技术演进更强调安全底座和经济性(含寿命)两条主线。锂电仍是主力,但系统将加速“长时化、平台化、标准化”。长时系统(4小时及以上)的需求占比提升,将推动系统能量效率、热管理、寿命模型、运维体系升级。
非锂技术从“示范”走向“可复制场景”。压缩空气、液流、钠离子等在2025年出现百兆瓦/百兆瓦时级应用突破,未来两年关键看能否在“长时、低度电成本、安全适配”上形成规模化商业闭环。
我认为,新增长点更可能来自“系统能力”而非单点器件,包括更高可靠性的BMS和EMS、基于数据的寿命评估与质保定价、面向交易的预测与调度算法,以及储能与虚拟电厂、需求响应的深度融合。
《中国经营报》:你如何看待储能行业“内卷”?对2026年电芯及系统价格趋势有何判断?
冯思遥:“内卷”本质是阶段性供需错配与同质化竞争的外在表现。2025年,储能招投标价格快速下探,甚至出现极限报价案例,引发行业对质量与可持续性的担忧。
我对价格趋势的判断更偏向“先稳后分化”。根据媒体与行业的跟踪数据,储能314Ah电芯价格在2025年上半年报价范围集中在0.26元/Wh—0.38元/Wh区间,下探空间收窄,但会随着供需、原材料、海外订单节奏出现波动。在储能系统端,低价中标将倒逼行业重新审视“全生命周期成本”。当储能时长从2小时向4小时及更长时长迁移,并对交付与可靠性要求提升时,系统价格可能呈现“低端继续内卷、重质保与长时产品出现溢价”的分化格局。
站在协会的角度上,我更想强调的是:治理“内卷”不能只靠“喊停”,要靠“规则+标准+信用”。建议在招标评价体系中提高可用率、衰减、效率、质保条款、运维能力、事故责任与保险等权重,让“劣币难驱逐良币”。
AI影响不会停留在“概念”
《中国经营报》:海外储能市场需求有哪些机遇?面对贸易壁垒,你对企业出海有何建议?
冯思遥:海外机会正在从“少数市场”扩展为“多点开花”。主流研究和机构观点普遍认为,除欧美传统市场外,中东、印度、澳大利亚、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的大储需求在加速涌现;同时,AIDC新负荷也在带动配储需求。
但必须正视,贸易壁垒与本地化要求趋严,且存在从产品端延伸到供应链、合规、数据与安全标准的“系统性门槛”。要关注部分海外市场在政策与限制条款上存在的不确定性,把控中长期需求节奏可能存在的变化。
我建议,一是把“合规”当成产品的一部分。提前对接当地并网规范、消防安全标准、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碳足迹与供应链尽调。二是从“卖设备”升级为“交付能力+运维能力+金融能力”一体化服务。重视海外客户对产品可用率、质保兑现、备件体系与响应速度的需求,提升全生命周期价值。三是适度本地化与多元化布局。在关键市场建立本地服务、组装、合作伙伴网络,分散关税与政策风险。四是审慎对待“低价换市场”。海外项目一旦出现安全或履约问题,代价远高于国内。
《中国经营报》:AI将从哪些维度重塑储能行业?
冯思遥:AI对储能的影响不会停留在“概念”,当前正在三条链路上快速落地。一是研发与制造层面,用AI做电化学机理建模、材料筛选、工艺参数优化与质量缺陷识别,提升一致性与良率并缩短研发周期;二是运营与交易层面,在电力现货与辅助服务场景中,AI可用于价格预测、负荷预测、调度策略优化、寿命成本最优化,将“收益最大化”和“衰减最小化”统一到同一个策略框架;三是安全与运维层面,通过追踪多源数据(电芯、环境、热管理、消防)构建早期预警与预测性维护体系,不仅能提升系统可靠性,也能推动保险定价、质保定价更科学。
对企业而言,新的机会在于从“设备商”走向“数据与服务商”:第一,储能即服务(ESaaS),提供面向园区和工厂的“降本增效+保供”综合服务;第二,聚合运营/虚拟电厂,把分布式储能、充电桩、可控负荷聚合为可交易资源;第三,面向AIDC新型负荷的“高可靠供电解决方案”,把储能、UPS、微网、调度策略打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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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市监总局:建立并推动实施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企业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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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10月17日在2025世界智能汽车大会上表示,截至9月,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3230次,涉及车辆1.2亿辆,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有652次,涉及车辆6378.86万辆,占召回车辆总数的53.18%。

2024年因辅助驾驶系统问题召回的车辆有255.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23%。创新召回监管体系,建立并推动实施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企业报告制度,汽车远程升级报告制度,试点开展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近期正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规范宣传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虚假、夸大宣传和非理性竞争等问题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