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区8家企业上榜2022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上榜企业 久盛地板有限公司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沃克斯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西沃电梯有限公司 韦伯电梯有限公司 近年来,南浔积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围绕区内重点产业,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环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发挥知识产权强企示范引领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接下去,南浔将继续引导获得认定的企业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带动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标杆模范作用,引领区域内更多企业创新创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南浔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活力。 知识小科普 什么是“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培育计划,旨在培育一批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高质量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强企先行、示范引领、典型带路。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局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省局复核等环节,自全省优秀企业中遴选确定。 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基本要求: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注册商标或获准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企业可选择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等单一或多类型知识产权申报示范企业。 一、企业申报专利类型的,除须满足上5要求之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工作扎实。企业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经费落实和规章制度完备,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创造质量高。企业专利布局合理,高价值发明专利导向明确,核心专利技术达到国家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或已整改到位。医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其他类型企业近三年授权且有效专利20件以上或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国外发明专利3项以上; (三)运用效益稳步增长。企业盈利且知识产权在其主导产品上得以应用。其中,近三年企业核心专利产品年产值5千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60%以上(多元化经营大中型企业专利产品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可不受比例限制);或专利年许可收入1千万元以上; (四)保护效果明显。企业注重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事件,采取积极应对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措施和有效行动; (五)管理规范有效。企业有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国家标准;积极通过数字化方式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企业申报商标或地理标志类型的,除须满足以上5项要求之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工作扎实。企业商标品牌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到位,商标品牌定位明确,具有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开拓能力,商标品牌对提升企业公众知名度发挥明显的作用; (二)符合知名商标品牌特征。企业注重研发创新和质量控制,商标注册体系完善,主商标(地理标志)连续生产经营规范使用5年以上,且具备一定公众影响力; (三)品牌效益突出。企业盈利且使用主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覆盖全省或全国主要地区。发挥产业集群龙头优势,运用商标品牌带动本地产业协同发展。近三年主商标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前10位且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可放宽至5千万元以上,传统品牌商品及农产品企业年销售额不少于2千万元;或获准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其关联年销售额2千万元以上,且市场占有率在同域居前列; (四)商标保护效果明显。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国家标准,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事件,采取积极应对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措施或有效行动; (五)品牌管理有效。企业商标管理档案健全,产品品质管理有效,具有较为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和数字化管理体系。生产经营的商品服务市场形象和品牌活力良好,消费者忠诚度较高。近三年主商标商品(服务)年宣传费不少于1千万元或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农产品、中间产品放宽至2%。 限制申报情形有哪些? 申报企业近三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示范企业: (一)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受到执法监管行政部门通报、处罚和媒体曝光的; (三)列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对于企业主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能够有效证明其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为非主观故意造成的或者提供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信用已修复证明材料的,按照合法、客观、审慎、关联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 来源:知识产权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