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机构库管理办法

2022-11-14来源:平台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平台业务发展需要,为本区集聚产业提供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领域的技术支持,以提高平台的运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机构是指从事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领域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台机构库的入驻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设置及职责

第一条 平台运营单位是机构库的直接组织和管理机构,负责:

1. 机构资格审查、入驻邀请;

2. 做好机构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 根据企业需要选派机构进行服务;

4. 做好服务工作记录,根据企业反馈对机构进行评价。

第三章 机构准入退出制度

第一条 入驻机构至少需涵盖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领域。

第二条 机构入驻资格:

1. 入驻机构需具备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须具备定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

2.入驻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行业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明,同时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3.入驻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市场声誉

4.入驻机构应具备适宜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5.入驻机构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配备,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 机构选任程序

1. 选任途径:包括机构自荐、企业推荐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平台邀请等方式。

2. 资格审核:

(1)平台运营单位对推荐的机构资格进行初审;

(2)平台运营单位就机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机构库。

3. 经审核批准后,由平台运营单位建立机构档案,内容包括:

(1)机构工作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机构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和工作评价等。

第四条 服务质量评价

平台运营单位负责机构库的日常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查方式、抽点检查、定点检查,内容包括工作纪律、服务规范、服务态度、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评价的方式:

   (1)在“浙江省质量在线”上的在线问诊、在线咨询,在服务结束后,由服务对象对机构进行实时评价;

(2)线下的走访、技术帮扶的回访;

(3)客户满意度调查。

4. 客户投诉处理

对于客户的投诉,将做出如下处理:

1 当有客户对机构进行电话或其他方式的投诉时,接到投诉的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留以备查,并及时上报平台,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做记录或隐瞒,否则同等论处;

2 应主动向企业了解实际情况,查清事实,以便作出进一步处理;

3 对被投诉的机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主要包括提出整改建议、口头警告、退出等措施;

4 平台运营单位应不定期开会,讨论客户投诉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第五条 机构退出制度

1. 常规退出

(1)机构任期三年,平台每年度对机构进行评价。机构亦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入驻,如需主动退出应提前一个月向平台进行申请。

(2)机构注销,则自动终止入驻。

2. 非常规退出:库内机构有以下情形者,平台有权终止其入驻关系:

(1)违反法律规定的;

(2)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未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平台客户提供服务超过两次的;

(4)每年度服务完成率低于 60%或警告次数达一次以上的;

(5)泄露关键技术、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宜公开资料的;

(6)因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开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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